叉車屬具應該考慮實際的承載能力。由于使用了叉車屬具,因而使得原有叉車的前懸增加,載荷中心距增大,再加之叉車屬具自身的重量,因此叉車的整車承載能力將會下降。此時叉車所允許的起重量可通過計算而得。其設計原則是保持叉車的縱向穩定性及門架的強度和剛度,兩者較小者即為叉車所允許的起重量。